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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骑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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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没谁比他强的功夫和本事,怎么竟然也保不住公子呢?

  那自己这样身无所长,只是会养个马,仅是骑马比别人顺溜些,那对公子就更是没有用了。现在公子说是病死在秦国,山庄的人也散了,可是章十一不信,他咽不下这口气。

  他听说赵国正在跟秦国打仗,所以背上包袱,一路向北,就要寻找赵军。他遇上个懂马懂骑术的小校尉,将他举荐给原阳的骑邑。

  在这阴山脚下为赵国饲养马匹,还要帮着赵国训练新的骑兵,章十一望了望深蓝色的天空,他知道自己为公子除了这些也做不了什么。

  教会那些十三、四的娃娃们骑马,能够为赵国养出更多的战马,他就觉得心中多少有了一点报复的快感。

  “我也是个能给秦国人找麻烦的。他们害死了公子不应该有点麻烦?”章十一想到这一层,伸手薅了一把草。

  那草上湿漉漉的还带着昨夜的露水,但是已经有了春天的柔软。

  他将其中一根黄色的草叶子塞在唇边,轻轻地咬了咬,青涩的苦味。

  然后他回身看着他那匹枣红马,说道:“想吃就吃些吧。上了战场,你得跑得快一点,一直冲到秦国人的大队里才好。”

  正在和马嘀嘀咕咕,章十一就见远处有两匹神骏飞奔而来。他可是懂马的人啊!抬眼一看便知那是世间少有的两匹好马。

  他噌的一下从地上站起来,直直的看向那两匹马奔来的方向。到得近前才看出,一匹马上是穿着红色软甲的一名女将,软甲上的五彩花结,在赵军里必然至少是都尉一级的小将。

  再看另外两人,年轻得大约只有十五、六岁。女孩子肌肤胜雪,杏眼桃腮,男孩子相貌英俊,一双深邃的黑眸子,比草原上夜晚的星星还要亮。

  章十一赶忙行了一个赵军军礼,向着红衣女将拜了一下道:“在下章十一,是骑邑三等马倌。”

  马上的李落棠落落大方的说:“章十一,带我们去骑邑。”

  章十一心说“好嘞!”,嘴上却打了个响响的“喏”,拉过那匹枣红马,一拽那剪过鬃毛的马鬃,翻身上马,便快马加鞭的带着这三人前往骑邑的大本营。

  风洛棠和邵易以前夺舍,骑在马上,用的是人家李落棠和邵易之的骑术功夫。这回亲自骑马,才发现原来战国时候骑马,可真是一件辛苦的事儿。

  这时候竟然还没有发明马蹬。

  骑马的人,只能使双腿紧夹马身,同时抓住马的鬃毛和一些绳子做的类似于缰绳的马缰,用来控制马匹。

  战马的鬃毛总要修剪得整整齐齐,是为了避免在战斗中,这马鬃缠绕住兵器,或者飘动起来影响视野。

  不过还是要在中间留下一缕长的马鬃。留下的那一绺马鬃,要把它稍微绾个特殊的花节,也被称为鬃节。这鬃节便是骑士一抓而上马的抓手了。

  骑着光马在草原上跑,不但腰腿要有足够的力量,还要有足够好的平衡力,才能够自如的操控马匹。幸而梦穿而来的风洛棠和邵易他们没有分量,骑在马上很是轻巧。

  章十一当真是骑马的好手。在这里已经是可以带徒弟、教骑射的师傅了。骑了有两、三炷香的功夫,四人终于来到了阴山脚下的原阳骑邑。

  等到了骑邑,风落棠才发现这里大约驻扎有正在训练的新兵,不到一万人。他们大多数年龄几乎比自己还小,十二、三岁的亦是有之。

  这些少年们在这里训练骑马射箭,当真是辛苦得不行。少年腰板纤细,操控马匹比成年人差得太多,只能尽量从技术上挽回。

  这里带兵的头是个姓张的都尉。人是粗辣辣的,高大威猛,胡子拉碴,但确实是个爱马的官儿。

  他将李落棠三人,安顿在原阳一处临时征调来的民宅中,说道:“到这草原上只能凑合。兵丁甚多,新兵也多,即便帐篷也紧张得很。这间小院子几位委屈一下,主人家让出来几日,挤到亲戚家中了。”

  来时路上,风洛棠他们早从沿途看到,军营四处的帐篷里都住着几十人,几乎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。

  所以有这么几间土房住,总是比在这草原上幕天席地强得太多,几乎可称奢侈了。

  晚上天色擦黑,风洛棠和邵易与李落棠一起,到近处四处闲逛。这一路上风洛棠和李落棠知心投缘,已经真正找着了亲姐妹的感觉,好得那是不要不要的。

  三人随便逛逛,穿梭在东一堆、西一群的新兵中间,引的这些年轻男孩子们纷纷侧目。在这阴山脚下的草原深处,能同时见到两位绝色实在是难得。

  男孩子们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邵易跟在后面绷着一张脸,就恨不能伸出手来,挡在风洛棠的笑脸儿边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