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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真想扒了你的衣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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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初那股喜悦过后,剩下的却是绵长无尽的心疼。沈遇树缓缓握紧了方向盘,踩着油门的右脚抽紧,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。

家珍是什么样玲珑剔透的女子?又要是怎样的绝望与心伤,她才会离开得那样绝决?

他还记得那日他等在医院外面,她在产房里疼了多久,他就在医院停车场的车里坐了多久。他多么希望,她那时的痛是为他而痛,可是这一切都成了奢望。

那么多人等在产房外,唯他不能,因为他一出现,便是不伦不类。他再担心她,也不愿意在此时让她难堪。他一个过去式,又以什么身份出现在那样的场合呢?

想到这里,他的心就痛得麻痹。恍惚中,他听到婴儿的啼哭声,随即他的手机响了,是御行疲惫却又喜悦的声音,是报喜,“遇树,家珍生了,是个大胖小子,你回去吧。”

他恍惚的听着,终于松了口气,才发现手心、背心全是密密麻麻的汗珠,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。他知道,从那一刻起,她的幸福再也与他无关了。

他茫然地挂了电话,转头看着医院,破晓时分,红色的阳光从那鳞次栉比的建筑缝隙照射过来,他眼眶微微发烫,他痴守了她这么多年,终于还是只能选择放手。

他没有趋车离开,反而下车,去医院外边的花店里,选了一束清晨刚运送来的康乃馨,红色的花瓣上还带着清晨的露珠儿,那么耀眼,也刺疼着他的眼。

他捧着花束上了楼,在病房外面,他听到那对夫妻第一次开诚布公。他听到她疲惫却又满足的声音传出来,低低细细的,他甚至能看到她此刻的表情,一定是喜悦大过于生产的痛苦。

他勒紧了手里的花束,花瓣上滚动的露珠像是一颗颗殷红的鲜血,流淌在他心间。他最终没有进去,抱着那束花,以及他支离破裂的心离开了。

走出医院,迎着刺目的阳光,他告诉自己,沈遇树,家珍幸福了,你也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。

可这才过了多久,过了多久她竟离了婚。他突然觉得他刚才的喜悦,简直卑鄙又无耻。可是再卑鄙无耻都好,他都要去她身边,他们错过了七年,他错过了她最软弱的时刻,错过了陪着她重新站起来的时刻,他不要再错过了她最痛苦的时刻。

不管这次有多大的压力,不管这次她怎么拒绝之间,他绝不会再放开她的手。

沈遇树如此想着,脚下的油门踩得轰轰作响,红色的跑车离火箭一样疾射出去,像最热烈的火焰,奔着他的心脏而去。

两个小时后,他的车子驶入厉宅,仿佛已经知道他会来,厉御行站在车道旁等他。看到他那一瞬间,他眼前湿热,在这世上,最了解他的人莫过于他。

看他下车走到他面前,厉御行一拳头砸在他的肩上,不轻不重的力道,“叫你不要来,你偏不听话!”

沈遇树喉间翻涌起浓重的苦涩,一路过来,心头的焦灼冲得他唇角又疼又烫,他不用照镜子也知道,他唇上生疮了,他只要一焦灼,总是这样。

厉御行曾经笑过他,说他干不了坏事,这一干坏事,嘴上就显出来了。

厉御行看着他这副模样,他叹了叹,“遇树,别这个样子,让家珍看了,她心里难受。”四年前家珍得忧郁症,他自顾不暇,没有通知在外流浪的沈遇树,如果那时候他通知他回来陪着家珍,也许家珍不会遭这样的罪。

“是,大哥。”沈遇树低低道。

厉御行一怔,这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叫他大哥,他仿佛能在这声大哥里听出那厚重又绝决的意味,他轻叹了一声,伸手揽着他的肩,道:“去流水苑梳洗一下,我让佣人给你备了衣服,清清爽爽的去见她,只是一样,不许惹她哭。她月子没坐好,再哭得留下眼疾。”

“好!”这一声好,沈遇树应得格外沉重,明明听到她离婚了,他心头是攥着一抹喜悦的,可这会儿全化成了绵密的担忧。

“走吧。”厉御行拍了拍他的肩,领着他往流水苑走去。

半个小时后,沈遇树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站在镜子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他突然紧张起来,他现在要以什么样子去见她?

太凝重了,她会不会反而有负担?太轻松了,又会不会让她看起来更狼狈?

他在镜子前挤眉弄眼,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最佳状态去面对她,直到浴室的门被人敲响,他才匆匆出去。不能再磨蹭了,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见到她。

厉御行看他从雾蒙蒙的浴室里走出来,此刻他已不是刚才那样焦灼,可眉宇间却只剩下慌张,他明白他的心思,他没说话,转身往外走去。

厉宅不像沈宅一样,是连在一起的,而是分散开来,待到行了成年礼,就分出主院,自己独居一处。像古时候的皇帝,儿孙不会留在身边,却也不会离得太远。

来到家珍的院子外,那拔高的海盗船已经在家珍结婚后,被下人移走了,那是当年他送她的礼物,那样的旁然大物,装进院子里,占据了大半个院子。

此刻走进来,院子里空荡荡的。楼上传来婴儿的啼哭声,撕心裂肺一般。有女人温柔轻哄的声音,一直耐着性子。

在他的记忆里,家珍很少能耐得住性子哄什么人,可是这会儿听在眼里,他心里百般难受。家珍,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家珍。

这么想着,他脚步却没停,笔直的走进院子里,进了内厅,上楼。厉御行没再跟过来,看他进去,才转身离开。

古色古香的少女闺阁,那日,他在院子里,亲眼看着她出嫁,他心痛如刀绞,却只能死死的忍着,忍着她被另一个男人娶回家。

如今再走到这里,他依然心痛如绞,是因为她没有幸福。

他走上了楼,知道她的房间在哪里,他曾不止一次来过她的房间,七年前,也有擦枪走火的时刻,最后他都忍下了,他说,他要把最美好的留在新婚之夜。

可是他们都没有等到新婚之夜,就因为他一时的过错,永久的错失了。

来到门外,婴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响亮,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女人的声音从温柔到急躁再到带着淡淡的哭腔,每一种音调都拉扯着他的心。

他终究还是推开门步了进去,从她手里接过那啼哭不止的婴儿。很奇怪,孩子在他怀里,突然就不哭了,睁着黑葡萄似的眼睛,滴溜溜地盯着他。

这是第一次,他看到了孩子,孩子真像她啊,眉毛,眼睛,鼻子,嘴巴,像得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翻版,怀里这小小的柔软的身体,让他的心也变得柔软了。

“他叫什么名字?”沈遇树不会抱孩子,高大的身躯这样托着孩子,有些别扭。

厉家珍没想到他会来,她怔了一下,刚刚被孩子的哭声渐渐勾起的狂躁心情,竟奇异的平静下来,就像他抱着孩子那一瞬间,孩子突然就不哭了一样。

她呆站在那里,直到他看过来,她才回过神来,她低声道:“小煜,宋煜。”

沈遇树温柔的看着孩子,学着电视里那些父亲一样,噘着唇逗孩子,那模样说不出来的滑稽,却又让人动容,“小煜,你长得可真漂亮,等你长大了,不知道要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。”

那语气竟是自豪的。

厉家珍呆呆地看着他,从沈遇树出现在这里,她就知道,省城那边的消息一定传到他耳中了,面对他,她多少有些难堪,这是她选择的人,是她选择的婚姻,最终,她还是一个失败者,连自己的婚姻都保卫不了。

可是那个孩子……

一想到那个孩子,她的心就痛得像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咬,绵绵密密的。她的孩子长得像她,一丝一毫宋清波的影子都没有,而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孩子,却是宋清波的翻版。

她投降了,纠缠了四年,忍了四年,最终她还是选择了落荒而逃。

沈遇树逗着孩子,孩子忽然咯咯笑了,沈遇树惊喜交加,抬头望着厉家珍,却见她怔怔地盯着自己出神。那一瞬间,他下颚抽紧,她看着他时,目光那样忧郁,她想到了谁?

可是此刻,他顾不得了,他轻笑道:“珍珍,快看,小煜对我笑了,他对我笑了。”

厉家珍恍恍惚惚反应过来,突然心道不好,就见沈遇树一脸菜色,随即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异味,她尴尬的从沈遇树手里接过孩子,忙不迭朝浴室里走去,临了还瞥了一眼沈遇树白色衬衣上那一坨黄色的湿润。一时脸上臊得耳根子都红透了。

沈遇树呆了呆,随即跳起脚来,道:“好小子,冲我使坏来着。”

一旁的佣人奶妈子看着他跳脚,笑得岔了气,听到浴室里传来孩子杀猪似的叫唤声,她们也顾不得先照顾沈遇树,先去侍候那个小祖宗了。

小煜怕睡,尤其怕洗澡,做了坏事后,每次洗澡都叫得跟杀猪一样。常常闹得几个大人满头大汗,自己也折腾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佣人过来接手,家珍才想起外面还有一个大的,她紧着出来,看见沈遇树站在卧室里,她局促道:“我给你找衣服。”

厉家珍拐进了衣帽间,她这里是有沈遇树的衣服的,很多年了,以前舍不得丢,后来就忘了,一直搁在那里。前两天佣人找旧衣服给孩子做尿布,说旧衣服穿软了,适合做尿布,新扯的布料不够柔软,孩子用了还容易过敏。

然后就翻到了他的衣服,有好几件。只不过七年前,他还不爱穿衬衣,全是棉质的T恤,搁在她这里的也是T恤。

不一会儿,她拿着衣服出来,是黑色的T恤,他看着眼熟,一开始还以为是宋清波留下的,心头还膈应着,他的娃一见面就赏他一包黄金,他还要憋屈的穿他的衣服。

可他面上没显露分毫,此时家珍敏感,他有一点不对劲的神色,她都瞧在眼里,回头还不得难受死。这么想着,他面不改色的接过衣服,就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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