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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0年美利坚之血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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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:嗜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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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爱德华在市场上随意走动着,看起来就像是一位平常来逛街的买家,挑起这个看看,拿起那个试试,但是暗中却是不断在观察着那些拿东西付钱之人的口袋。

  这时一位大肚子,身穿蓝色衣服,腰间插着一把西洋剑男子引起了爱德华的注意,对方身后还跟着两位一看知道是护卫的男子,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。

  在对方进入一家瓷器店里付款时,爱德华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。因为对方再付款之时掏出来的钱袋,其中先令就足有三十多枚。

  有了自己的想法后,在对方即将出门离开之时,爱德华急忙向着里面走去,这里没有俗套的撞击偷盗,因为以爱德华现在的能力完全不需要,在擦身而过之时爱德华一只手就从对方身上拿走了钱袋。

  这一切在别人的眼中,都没有一丝影子。自然也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。

  爱德华虽然只是希望从对方身上借一笔钱,但是却不会希望对方放心自己,于是擦肩而过之后,爱德华还是装模作样的在瓷器店里逛了逛。

  虽然只是掩饰,但是爱德华也是对于这个时代的瓷器非常感兴趣。

  作为在博物馆呆过的保安,眼力还是有的,这里摆放的都是明朝时期各大瓷窑生产的次品。

  因为好的瓷器,在刚刚生产出来之后就被明朝的各大权贵收入囊中。

  而外国人需要,自然只能是这些次品了,就是如此也是价格高昂,非一般人可以买起。

  随意与店长闲聊两句,确定就转身向着外面离开了。

  一路慢悠悠的来到一个小巷子里,掏出钱袋来笑笑,从这只钱袋里拿出一枚先令,只见这枚先令形状是有些不规则的银币。

  爱德华看着这枚银币,眉头微微一皱,不是因为这钱有什么问题,而是自己手接触到银币时感受到了一股炽热之感。

  可是刚刚在钱袋里之时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。

  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,但是爱德华也暂时将这放到了一遍。

  夜晚,伦敦一间贫民屋里爱德华坐在餐桌前吃着晚餐,并不丰盛,只是几块白面包一些牛肉和一瓶葡萄酒,虽然就只是劣质的。

  即使如此在这个时代也是极为丰盛的了,三十个先令虽然不少,但是在租完房子和买了一点食物后,就没了快三分之一了。

  这里租房因为是贫民区,所以并不贵,主要是食物花费了不少。

  要知道现在的英国平民大部分只能吃黑面包,所以这时是否富有,就可以从对方吃的食物看出来。

  一顿饭吃不吃面包,以及面粉的精细细度,都是社会地位和收入的象征。白面包是最受欢迎的,因为只有当小麦被磨得很细,并经过充分筛分的面粉才能用来制作白面包。黑面包是由黑麦或麸皮制成的,并且被广泛食用。质量最差的是用豌豆或燕麦制成的面包,称为马面包,因为马和穷人都经常吃马面包。面包在人们的饮食中占据着如此重要的地位,以至于城镇制定专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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