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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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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们装电脑、修电脑,你们倒好,真特么就是专心地装电脑修电脑了,人家要请你们吃饭感谢,你们俩是怎么回复的?晚上公会活动,改天吧……”

  相比起向坤和自成,剑眉星目的常彬明显是个大帅哥,而且也比他们俩都会说话,大一的时候就和很多其他系的人认识,后来更是和很多学姐学妹们都关系很好,打成一片。

  向坤和自成无言对视,好像真是这样,大学的时候他们不是玩魔兽,就是一起搞些乱七八糟没什么鸟用的小程序。

  回想大学做过的最大的事情,貌似就是带领公会拿下了某版本他们那服务器某个最终BOSS的首杀……

  “自成,你去美国,没有找个金发美女当女友么?按理说你这又是高材生,又是当老板,应该很容易有妹纸喜欢嘛!”常彬又问道。

  自成喝了一小口啤酒,推了下眼镜,抿了抿嘴道:“那是,在啊美利坚,兄弟我也是混得相当不错的,什么金发大妞、南美辣妹、黑人娇娃,我都和她们谈笑风生……”

  “谁要听你什么谈笑风生,你就说有没有和她们建立深厚友谊!”向坤笑着打断道。

  自成一脸认真地盯着向坤:“我是个爱国青年,我喜欢我们自己国家的妹纸,所以虽然美利坚的妹纸们对我各种糖衣炮弹,但我依然坚持住了自己的原则,没有被她们腐蚀。”

  常彬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,笑着点了点胖子:“你不会到国外了,还不敢单独和妹纸说话吧?”

  自成瞪他:“怎么可能!我公司就有十几个妹纸!算了,一会吃完饭,咱们去个酒吧,我证明给你看,我现在搭讪能力超强……”

  不过吃完饭后,常彬接到未婚妻王涵的电话,好像是有事需要他回去一趟,于是把车钥匙留给了向坤,让他陪自成去玩,自己则打出租车回去。

  向坤载着自成去了一家常彬推荐的酒吧,说是环境很不错,相对没那么吵闹,而且经常会有附近高校的妹纸过去。

  进入酒吧后,向坤确实觉得这里的环境相比起他印象里的酒吧而言,要安静了不少,虽然人不少,但除了一位驻唱女歌手在唱着齐秦的《往事随风》,旁边并没有什么吆五喝六的吵闹声。

  自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,而向坤则要了一杯苏打水……

  不一会,一位打扮时髦、栗色头发中挑染一丝紫发的漂亮女孩走了过来,问他们要不要请她喝一杯。

  向坤本以为自成会果断答应,没想到他却是笑着摇头:“我们老同学很久没见了,想自己聊聊,不好意思。”

  女孩笑笑,毫不介意地走开。

  向坤奇道:“你不是说要来酒吧证明你在阿美利坚修炼的成果么?怎么这就拒绝了?”

  自成挑了下眉:“那是酒托,她是看着钱的面子来和咱们聊天的,这种没有意思,我们要真正思想和思想、灵魂和灵魂的交流。”

  向坤笑道:“不错嘛,果然有长进,一眼就能认出酒托?”他自然知道那女孩是酒托,刚进酒吧就知道了,因为他直接听到了酒保对那女孩的低声吩咐。

  自成扶了下眼镜:“这不明摆着么?咱们俩一个四眼肥仔,一个四眼光头,怎么可能会有正常妹纸过来主动搭讪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向坤竟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。

  在驻唱女歌手又唱完一首老歌后,自成用手肘碰了碰向坤,低声说道:“十点钟方向,两个妹纸,8分。”

  向坤顺着他说的方向看去,果然看到两个坐在小圆桌边的女孩,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,一个齐耳短发,皮肤肤色略深,看着似乎是经常进行户外运动,另一个戴着眼镜,穿着翠绿色连衣长裙,有一股子书卷气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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