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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时新金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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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玲珑的过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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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,只有他停了下来,给了我一个馒头和一份工作。是的,我当时沦落成了乞丐,从来不跟任何人交流的乞丐,我脖子上的吊坠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,也是唯一然我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东西,它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,让我看到一个男人在对我微笑,鼓励我坚持下去,即便我从来不知道他是谁。

在没有见到张剑之前,我会不停的更换城市,长途跋涉,因为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,别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都一点点的发生了变化,但只有我还是像最开始一样年轻,所以人们称我是怪物,说我会带来厄运,把我赶出去。也有一个男人为了我,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我结婚,但是不论怎么尝试,我都无法怀孕,随着时间的变化,他一点点老去,而我依旧如初,我记得在他快要去世的时候,我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的双眼,他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对我说‘我爱你,永生永世!’我不明白什么是爱,只是在当时只有他肯收留我,只有他给我了一个别人称作家的东西。当他发现我的容颜不会老去时,认为那是一种病,于是他带着我四处求医问药,花光了家里面所有的积蓄,当他感觉到自己无能为力时,他对我说‘亲爱的,不论将来会怎么样,不管你会不会生育,我会照顾你一辈子!’我知道在当时我应该感动,但是我没有体会到那种情绪,在他50岁时,他会对别人说这是自己的妹妹,在他60岁时,他对别人说,我是他的孙女,63岁是他去世的年龄。看病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,我跟随他浪迹天涯,走过无数的地方,也尝便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,我把它的尸体烧成了灰,撒向了大海,我不懂得什么是伤心,看到别人都哭那么凄惨,自己也会跟着哭,但就是怎么努力也没有泪水。再一次我被他的亲戚当成了怪物,赶了出去。就是在那一年,我第一次见到了张剑,手里拿着一根竹竿,带领一群孩子追赶另一群孩子,十几年过去了,他不记得,但是我却清晰的记得他的模样,对于印象深刻的人我一向怀有好感,特别是当他给了我食物和工作的时候,我学的比任何人都快,干的事情比任何人都多,有时候会整夜的整夜的干,所以张剑一直把我带在身边。张剑似乎早就看出来了我的异人之处,但他从来没有戳破,多少年风里雨里,亲眼见证了时恒的成长,有时候张剑会感叹道‘时恒就像我们的孩子,是我们两个一手创造了时恒。’他一辈子都没有结婚,睡过的女人除了小姐就是我。玲珑这个名字是他第一次见到我时,形容我玉面玲珑,以后就开始叫我玲珑了,我有过很多名字:蝴蝶、小花、爱玲、周楠,这些都是人们给我起的,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本来叫什么。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张剑,除了颈上的吊坠以及吊坠里的秘密,这件事,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起。

正当玲珑深陷回忆中时,后面传来保镖大声的叫喊声:“沙尘暴来了!小心!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