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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隋第三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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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5章:官方店铺(六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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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代以内不允参与科考。”

  杨侗点头道:“对于这些人不仅要重惩,还要大大的宣扬出来,让其他人引以为戒。”

  “喏!”凌敬沉吟道:“这一次粮价风波虽然平息下来,可造成的恐慌和影响却是怎么都补不回来了,如今还好,若是前方战事吃紧,麻烦可就大了。”

  杨侗点头道:“正是如此!凌尚书可有好法子,以阻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?”

  “臣有一个设想!”凌敬拱手道:“粮食是涉及民生,事关国家安定的战略物资,商部可以在邺城开办一个贩卖粮食的店铺,价格都是正常的市场价格,只要货源充足,这样就不会发生哄抬粮价、盐价等引发百姓恐慌的事件发生了。”

  杨恭仁赞同道:“凌尚书说到点子上了,其实不光粮食,像食油、食盐、糖、犁头、锄头、布匹、笔墨纸砚这些事关稳定和民生的物资,官方都应该直接参与,以此来掌控价格,而且不仅在邺城开,还应该在各县都开设一个官方店铺。凡事都依靠民间自主商业的话,很容易被不法之徒操控起来,朝廷太被动了。”

  杨侗听得连连点头,这个倡议其实就是大隋版本的‘供销社’。其职能是对战略物资的价格进行组织、协调、管理;维护市场稳定,以免物价上涨而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。

  “这个点子非常好,我也觉得有必要执行!这些店铺以后由商部全权负责运转、监督!凌尚书先写出一个明确的方案出来,然后大家一起探讨!至于内容嘛,无非就是人员配备、薪资、管理、监督、账目、货源等等方面。可以先在邺城五市各开一间大店铺,从中寻找问题、解决问题、汲取经验!等时机成熟了,下一步就在各郡治所铺设,最后在大隋治下各县都设一个店铺。”

   房玄龄亦道:“关键在于管理和监督方面,这些制度必须事先拟定好,免得有人从中谋利。监督制度完善以后,完全可以跟常平仓、义仓合二为一,从而减轻人员的开支。”

  古代为了调节粮价、储粮备荒,以供应官需民食,于是设置了粮仓。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国所行的平籴,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,以免谷贱伤农,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,安抚百姓。范蠡和《管子》都有类似的思想。汉武帝时,桑弘羊在上述思想上进行了发展,并创立了平准法,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,在京师对粮食进行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。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,谷价贱到一石才五钱的“农人少利”地步。在这以后,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于粮食收贮,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,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,以利百姓。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。

  到了隋朝文帝时期,置常平监于京都,同年,尚书长孙平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,百姓不给,奏令民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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